院校携手 护“未”成长 | 我校与区人民法院签署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防治协作机制框架协议

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水平,6月19日,我校与江津区人民法院签署《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防治协作机制框架协议》,举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法护未来”青少年法律研习社揭牌仪式,还为法律社团校外指导老师颁发聘书。

仪式上,重庆工商学校党委书记刘友林,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维莺分别致辞,江津区教委副主任刘冀川作总结讲话并就开展好法治教育提出具体要求。

院校双方根据《协议》将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防治”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指导校园法律社团建设、强化法治课程建设、法治宣传,课题调研等方式路径,加强学校与法院之间的合作,发挥法院在青少年学生普法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多措并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生,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力度。

签署仪式
揭牌仪式
颁发聘书

仪式后,江津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助理以“青春同心 防诈同行”“阳光校园 反对暴力”为主题,开设了首场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防治法治课堂,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互动问答等方式,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防治法治讲座

本次协作机制的建立是对学校法制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助推,也是织就全校学生知法守法用法靠法,呵护健康成长保护网的有力支撑。我校将以此为契机,加强与区法院有关领导、干警的工作汇报与沟通协作,高质量完成协议的各项工作目标、内容与举措,不断夯实和筑牢保护未成年人以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安全屏障,推动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依法育人工作再上新台阶,并为全区乃至全市职业院校聚合各方资源,共建协作机制提供可复制、可推行的实践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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